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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

国家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出台《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等指导性政策,并在全国设定能耗强度降低、能源消费总量等节能约束性指标。中央空调在工厂、办公楼宇等场景下能耗占比大,可以通过技术手段与监测方法大幅度降低能耗,响应国家政策要求。


中央空调系统用能逐年增高、

人工成本高

 隐性损耗严重:辅助设备类的能耗累加隐损严重,一些冗余高耗的用能流程无法用常规手段改善。传统工厂运转多年,即使管理规范、制度合理,但仍存在不可避免的能耗浪费问题。主要是由于空调系统设计和选型配置不合理、人工管控反应滞后等原因。绝大多数中央空调系统在设计时,多参照极端工况计算,极易形成空调系统供需不匹配、大马拉小车的局面。建筑使用功能具有区域多样性特点,不同的生产内容导致不同区域辅助需求差异,而需求配置与实际需求无法匹配,造成过量供应,能耗极大浪费。

中央空调改造的实施意义

     通过对中央空调系统的智能化监控及节能改造,提升管理效率及故障预警响应机制,实现中央空调系统全网设备及管网的实时在线化监控,提升对系统运行的掌控性;实现对全网设备及管网问题的精准故障预警,提升故障处理响应机制,确保系统安全运行及用户体验;加强对中央空调系统的用能分析及综合能效评估降低中央空调系统的整体用能成本;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工作效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中央空调节能方案与产品介绍

   建立基于能耗数字化为支撑的设备节能管控平台,对中央空调等系统进行端至端的实时规划和互联,在安全、可靠和稳定的基础上数字化有效运行,达到能源节约的最佳效果。对中央空调主机、冷却塔、冷水机组等进行智慧一体化控制。提高冷却塔、冷却泵等核心设备功率使用效能,建立安全+全自动智能化管控,为高度智能化的集中控制提供最贴合的运行参数。   

   在系统主要关键设备加装计量及传感装置和在系统各管网关键节点及终端设备安装各种传感收集控制装置。用于检测、收集主系统及营业场所的各项实时运行数据,能精确记录、直观反映各运行、使用环节的实时情况,够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专业分析,并自动生成相应系统运行能源报告和设备运行状态合理性报告,根据末端应用侧的数据支撑,通过大数据结合外部环境(温湿度)情况,快速运算出需求数据,传递给AI终端,经算法不断优化调整各设备运行参数,改善运行效率,从而降低能耗,提高设备寿命。





   系统集成了能源和关键设施智能管控平台的重要功能模块,能源数据及关键设备设施状况通过APP实时呈现,并强化了报警与巡检功能,无需人工巡查实地操作及手动控制,提升工作效率,减轻工作负担。

1)各类能源用能数据实时呈现;

2)重要设备运行状况实时呈现;

3)报警功能实时跟随功能;

4)在线监控功能;

5)多站点统计功能;

6)  智能运行分析功能;

7)用能报表统计分析功能;   

 领导通过能源大数据分析技术提前发现系统故障,智能终端操作,足不出户,动动⼿指,掌控之间,设备⼯作状态⼀目了然,预警、告警更为中央空调系统提供安全可靠的保障。防患于未然,帮助管理者解决被动管理带来的失控。





天鹤云控节能3.0:智能数字化节能

1.冷机、风冷热泵、冷却水泵、冷冻水泵、热水泵和冷却塔的运行状态(运行/停止/故障)监测和能耗监测(电流、用电量
2.末端系统的远程控制改造;对房间温/湿度、室外温/湿度的数据采集3.建立基于能耗数字化的支撑设备节能管控平台,对中央空调等系统进行端至端的实时规划和互联,在安全、可靠和稳定的基础上数字化有效运行,达到能源节约的最佳效果



有数据印证的技术实力安全节能15%-40%

    天鹤云控节能GRUS产品,拥有从芯片、协议到贯通感知、通信、应用、执行等一系列完整的产品技术专利体系,可采集千余种设备及传感器数据,近万种参数采集能力,以物联网技术为核心,形成了可软件定义的全系列物联网产品技术实力。经过大量数据显示,采用天鹤云控节能产品可以为用户有效节能15%-40%


先进的物联网技术实现精细化

可视化的能耗分析展示

    天鹤安全节能通过对各类设备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任意组合的智能控制,实现各种办公场景的智慧化灵活管理;控制方案和场景可以根据个性化需求任意配置。智慧化节点的分布式智能特性,实现本地区域智能化控制;采用网格化自组网方式,实现大规模的组网和通信,通过各楼层的智能融合网关、边缘服务器及物联网集中管控系统实现统一集中管理和控制。


强大的施工团队让安全有保障

天鹤云控符合国检施工标准:

  1. GB 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2. GB 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3. GB/T 50063《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4. DL/T 448《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5. 通过云端异步备份,灾后恢复自动化,取得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保障信息安全



天鹤-让节能看得见

通过天鹤云控拥有从芯片、协议到贯通感知、通信、应用、执行等层面完整的产品体系,以融合物联网技术为核心,形成了聚焦于楼宇、工厂的用能安全和节能改造控制的全系列物联网产品,具备为政府、农业、建筑等多个行业领域提供贯通“融合感知、物联网络、集成应用和控制执行”全链智慧的节能安全服务能力。





天鹤-让节能看得见

上海天鹤物联网有限公司利用物联网技术和行业实施知识,帮助客户轻松安全地连接设备和传感器、远程监测和控制、实时传递设备状态数据等信息。在物联网数据中提取更高价值,实现行业领先地位。公司自研平台天鹤云控,被成功应用于工厂、电力、能源、工程建筑、环境、公共事业等行业。截至2020年底,平台已服务于50家企业、接入设备种类200+、设备点位数百万以上。



我们的使命是:让连接更简单,让梦想能实现

我们的愿景是:截止2035年,服务万家企业,连  接上亿终端,实现百亿降耗减碳,成为公众认可的好公司

我们的价值观是:快乐工作、不断超越;实现1+1>2的协作;最大化为客户创造价值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天鹤节能研究院

据了解,北京冬奥会期间,三大赛区26个场馆将全部使用“绿电”,这意味着奥运历史上将首次实现全部场馆100%绿色电能供应。什么是“绿电”?为什么北京冬奥会全部场馆要使用“绿电”?对此,人民网“强观察”栏目采访了有关专家。

      国家能源委员会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表示,“绿电”,即绿色电力,是指通过零二氧化碳排放(或趋近于零二氧化碳排放)的生产过程得到的电力。“绿电”主要来源于清洁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目前,我国的“绿电”主要以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为主。



   首都体育馆电力保障团队对设备进行巡视测温工作。(图片来源:国网北京电力 供图)


   “全世界并无‘绿电’的统一定义。”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志轩表示,一般是指在电能生产过程中保护好生态环境、减少水资源等资源消耗、不向环境排放或极少排放二氧化碳或中和了排放的二氧化碳等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电能产品。北京冬奥会全部场馆使用“绿电”主要是指河北张家口的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通过张北柔性直流电网工程输入北京电网,通过针对北京冬奥会的跨区域绿电交易机制,为冬奥场馆的“绿电”运行提供保障。

   就全部场馆使用“绿电”的原因,林伯强强调,使用“绿电”的好处显而易见一是,落实我国申请冬奥会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借助“张北柔性直流电网试验示范工程”,为北京冬奥会提供太阳能及风能等清洁能源产生的“绿电”,实现“绿色办奥”,展现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的负责任大国形象。二是,彰显中国政府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的信心和态度。电力行业减排是实现碳达峰及碳中和目标的关键举措,而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则攸关电力行业的绿色发展。作为奥运会举办历史上首次实现全部场馆100%绿电供应,体现了中国政府对于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积极态度。三是,探索清洁能源大规模“输送-并网-消纳”的一体化新路径。以举办冬奥会为契机,通过柔性直流电网实现清洁能源大规模的输送、并网及消纳,有利于为构建坚强、智能、清洁、高效的大电网积累宝贵的实践经验。


   王志轩认为,“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面临的重大全球性挑战,推进全国‘绿电’使用,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美丽中国目标的重要抓手,是我国履行负责任大国责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历史担当。我国提出了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和2060年前碳中和愿景,‘绿电’将担当主力军角色。


   “绿电”对推动清洁能源发展有哪些作用?对此,林伯强解释称,“绿电”在北京冬奥会的全面使用,首先释放顶层的支持信号,对绿色电力投资起到积极引导作用。推动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建设,有助于提升绿电供应保障能力和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其次,冬奥会的巨大影响力会引领全社会的清洁低碳转型风气,有助于营造社会低碳环保氛围,鼓励企业和居民对绿色电力消费。最后,为未来开展大规模绿色电力交易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冬奥会筹办期间,北京电力交易中心通过绿色电力交易,实现了从场馆到配套服务全生命周期的绿色电力供应,对推动未来绿电市场化交易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王志轩强调,冬奥会场馆全部使用“绿电”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发挥“发、输、变、配、用、储”整个电力系统的作用,需要技术体系和政策体系的支撑,需要政府和市场共同发力,并需要专门配套建设重大工程。北京冬奥会“绿电”的使用,是我国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生力系统的伟大实践,必将为我国能源低碳转型提供坚实、宝贵的经验。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天鹤节能研究院

近日,为推动重点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坚决遏制全国“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通过能效约束,推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绿色低碳转型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节能降碳对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内外环境、要素条件、供需结构以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等新变化,对重点领域用能都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必须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推动重点领域合理用能的重要意义,抓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实现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一)节能降碳是实现企业源头减碳的关键手段。
我国工业领域用能单位数量多、涉及行业广。《意见》明确提出了2025年和2030年重点行业能效水平提升和碳排放强度下降的目标,实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将有助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并有助于从源头减少碳排放,实现企业绿色发展与全社会减排“双赢”。
(二)节能降碳是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举措。
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加速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意见》提出,推动产业集中集约集聚发展,加快推进行业兼并重组,引导符合环境准入要求的行业企业向产业园区转移,鼓励不同行业和产业链上下游融合发展,以降低单位产品能耗为目标,促进形成规模效益、提高资源转化效率。为有效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意见》对拟建项目提出要求,明确产能已经饱和的行业按照“减量置换”原则压减产能,同时要求加大闲置产能、僵尸产能处置力度,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工艺、产品。
(三)节能降碳是推动技术装备绿色化、智能化的重要动力。
节能降碳能够有力带动技术装备创新,推动重点行业的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升级换代,提升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有效激发技术装备研发创新动力,促进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意见》要求充分整合科研院所、协会和企业力量,发挥科研创新优势,开展技术装备攻关、加快成果转化,通过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激发全产业链绿色技术需求,将绿色技术研发、绿色装备制造打造成为未来高新技术产业的“蓝海”,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能效标准体系需要不断优化
能效标准是否科学合理关系到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成效。对存量项目,通过设定科学合理的能效限定值,充分发挥倒逼作用,加快淘汰能耗和排放不达标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对新建项目,通过严格行业准入标准,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提高能效水平,并不断引领行业整体能效滚动提升。
(一)科学合理确定标准指标。
先进的标准指标可以有效激发企业节能降碳的内生动力,必须确保其先进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意见》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要求对标国内外相关行业先进能效水平,以此作为引导技术改造的目标方向。同时,与国家能耗限额标准规定的准入值和限定值有机衔接,结合各行业实际,按照“跳一跳,够得着”的原则,科学确定各行业能效基准和标杆水平。
(二)研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部分重点行业现行的能效标准制定发布时间已久,一些行业的个别产品能效标准于“十二五”期间发布实施,标准数值与国际先进水平尚有一定差距,引领作用减弱,需要根据产业发展阶段、技术装备水平、能源消耗实际等进行不断优化。《意见》提出,要组织开展企业技术改造阶段性评估,对照重点行业能效标杆和基准水平,开展相关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宣贯和推广应用工作;顺应行业技术装备发展趋势,研究建立动态提高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机制。
(三)及时填补标准覆盖空白。
近年来,我国重点行业能效领域标准化水平持续提升,覆盖范围逐步扩大,有效提高重点行业能效,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但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新业态、新领域不断出现,需要及时完善能效标准体系,填补标准空白。为加强重点行业、企业能效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意见》提出建立健全重点行业能效和碳排放监测与评价体系,完善企业能效和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和评价机制,为行业转型升级提供标准支撑。
三、突出重点、有序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碳
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需要抓住重点、稳扎稳打、压茬推进,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同时,要整合现有政策工具包,修订完善配套政策,多部门、多领域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我国能源效率持续提高、碳排放量显著下降。
(一)科学确定重点行业。
《意见》聚焦能源消耗占比较高、改造条件相对成熟、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重点行业,引导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选取的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强度高、行业能耗总量大,抓住了我国工业领域节能降碳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待首批重点行业取得明显成效、相关机制运行成熟、不断总结实施经验的基础上,还将有计划有步骤推动后续节能降碳改造领域。
(二)稳妥推进改造升级。
《意见》充分考虑经济平稳运行、社会民生稳定等因素,强调要避免“一刀切”管理和“运动式”减碳。针对存量项目节能降碳改造,提出合理设置政策实施过渡期,由各地分别制定省级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和企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政策稳妥有序实施,同时鼓励企业结合检修等时机实施改造升级。在支撑体系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做好各类政策制度衔接,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三)加强政策制度保障。
为鼓励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意见》在财政、税收、金融、创新激励等方面提供配套支持政策。为确保相关政策标准落实落地,《意见》提出依托绿色电价、节能审查、节能监察、环保核查、失信联合惩戒等手段,加大市场调节、检查惩处力度,加速相关行业改造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意见》还强调要充分利用政府、协会、媒体等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宣传推介先进经验与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的良好氛围。
《意见》的发布实施,立足产业发展实际,发挥能效约束作用,深挖节能降碳潜力,加强碳排放管理,必将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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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中心组织召开数据中心碳中和路径研究课题启动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创新驱动发展中心(数字经济研究发展中心)、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及参与研究课题的高校、研究院所、技术单位等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参加。中心史作廷副主任出席并讲话,推广处同志参加。

数据中心碳中和路径研究课题由国家节能中心和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共同组织,旨在分析数据中心绿色发展现状,梳理碳中和挑战与潜力,研究数据中心碳中和的机遇挑战以及实施路径,提出数据中心碳中和路径建议。参会同志一致认为,党中央、国务院对碳达峰碳中和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对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能效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数据中心节能降碳工作应深入推进。近年来我国数据中心数量及能耗量逐年增加,已逐渐成为新的“能耗巨兽”,开展数据中心碳中和路径研究十分必要,各方面要凝聚力量共同做好各项研究工作,推动数据中心绿色高质量发展。与会各单位还围绕课题框架、课题分工和课题进度计划等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


下一步,中心将与各参与方按计划开展研究,形成研究课题成果,助力提升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水平,为数据中心行业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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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科学界定了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五大行业相关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通知》还提到,要稳妥有序推动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切实避免“一刀切”管理和“运动式”减碳,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这对落实《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各地方、企业科学有序做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有效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对行业最重要的作用是,为引导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提供了依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产业发展部副主任李永亮认为,高耗能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高耗能属性主要由产品性质和工艺特点决定。“并不是高耗能就是不好的,重在区分,这样才能帮助行业企业健康持续的发展。”国家节能中心综合业务处处长时希杰则表示,我国工业领域用能单位数量多、涉及行业广。《意见》明确提出了2025年和2030年重点行业能效水平提升和碳排放强度下降的目标,而《通知》则进一步给出了明确、量化的标准,将有助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并有助于从源头减少碳排放,实现企业绿色发展与全社会减排“双赢”。
能效约束是重要前提
  《通知》中首次提出的标杆水平是如何确立的?据参与制定《通知》的专家介绍,《通知》对标国内外生产企业先进能效水平,参考国家现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先进值和准入值、限定值,根据行业实际、发展预期、生产装置整体能效水平等科学划定各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并在此前《意见》基础上,发布了《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刘满平表示,推动重点行业节能减碳首要前提是要对不同行业的能耗水平、碳排放和能效标准等做到“心中有数”,大致知道该行业在国际国内处于什么样的水平,这样才可以通过横向和纵向对比,寻找行业自身存在的差距和改善的空间,以此倒逼行业节能降碳。
   《通知》中提到的重点行业,主要是指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性产业。 智者顺势而谋。推动这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是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所在。”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副秘书长孙星寿表示,《通知》明确了重点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阐释了产业与产品的辩证关系,是正确对待传统产业与产品的逻辑遵循。他分析说,目前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等产业能耗、排放总量更多地是由于产业特性及规模总量所决定的,更准确地应称之为高载能行业,而高耗能更应该归结为具体项目或产品。
     因此,按照能效水平进行划分,针对的是“高耗能项目”,避免形成政策偏差,有利于妥善处理好发展与减排的关系,是遵循客观规律和行业实际,是科学治理和引导行业发展的重要体现,也将促使各产业更加注重提升自身技术实力及节能降碳水平,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和规模总量,为重点行业发展理清了方向。
   “《通知》的关键在于制定了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可以帮助企业查找能效差距,挖掘节能潜力,促进行业有序节能减碳发展。”李永亮认为,《通知》给出了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指标,提出对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要分步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力争达到标杆水平。这在选定标杆、制定方案、对标实践、指标评估、实施措施等方面,为开展能效对标工作提供了重要指标参考。
    而且,《通知》不仅进一步明确推动各地方完善新建项目审批和建设,还引导存量项目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提高能效水平,有利于推进整体能效水平不断提升。“《通知》为企业提供了过渡期,充分考虑到了不同企业的接受程度。”李永亮指出,《通知》提出了两个“力争达到标杆水平”:对拟建、在建项目,应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对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应合理设置政策实施过渡期,确定改造升级和淘汰时限,制定年度改造计划,在规定时限内将能效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能效标杆水平。
有序推进重点领域
   “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需要找准关键行业、关键节点,做到政策性减排措施可行有效,技术性减排措施客观准确,科学合理。”孙星寿表示,《通知》中所列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等五大行业类别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标准中所列行业大类进行划分的。每个行业大类都包括着不同性质的行业类别,如“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大类下有9个行业中类、37个行业小类。“具有很强的分类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为各级政府部门的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标准。”
   孙星寿以水泥制造业为例,认为将其列为建材行业节能减碳重点领域之一是十分准确的。截至2021年6月底,全国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达1600多条,水泥熟料设计能力约17.9亿吨/年,我国产量约占世界水泥总产量近60%。按照电热当量计算法,水泥工业能源消耗总量约占大建材行业能源消耗总量的63%。根据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核算,2020年水泥工业二氧化碳排放约占建材行业的80%。“水泥工业节能减碳进展直接关系到建材行业节能减碳最终效果。”
   他说,重点领域能效标杆及基准水平的确定合规合法《通知》选择《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21)中所列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能源限额等级1级、3级指标值,即100kgce/t、117 kgce/t分别作为标杆水平、基准水平。《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是强制性国家标准,而依据《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GB/T12723-2013)要求,能源限额等级1级应以行业国际先进水平为取值原则,3级指标应以淘汰一定比例的现有高能耗落后产能为取值原则。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等文件中对于建材碳达峰要加快低效产能退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及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要求。
   “有色金属行业涉及金属品种多、工艺复杂,特别铝冶炼行业是我国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的主要领域。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科技部主任张龙表示,有色金属行业涉及金属品种多、工艺复杂。2020年,我国有色金属产量首次突破6000万吨,生产和消费均居世界第一。据统计,2020年,我国电解铝产能4355.9万吨/年,产量3708万吨。依据《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GB/T32151-2015),结合行业特点测算,2020年我国有色金属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约6.7亿吨。铝冶炼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亿吨,占有色金属行业总排放量的76%。
   张龙认为,标准量化为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确立了公开、公正、透明的明确依据,避免依据规模大小或其他简单化处理方式而出现“一刀切”管理和“运动式”减碳,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同时,对标先进水平更为行业、企业找到自身差距和提升空间,以此推动节能降碳,是依法治理、动态治理行业发展的重要体现。
   孙星寿表示,《意见》和《通知》要求,到2025年水泥行业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在规定时限内(一般不超过3年)将能效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对于不能按期改造完毕的项目进行淘汰。按此目标进行估算,届时水泥行业能耗总量将减少1000万吨以上标煤、二氧化碳排放减少近3000万吨,成效显著。
    重点行业节能减碳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挑战大,既不能对节能减碳心存畏惧、畏手畏脚,又不能脱离实际,过于激进或好高骛远。孙星寿认为,文件的落地推行要注重与相关产业政策的衔接,完善支持配套的产业政策,并要发挥产业政策和标准的协同作用。
    据专家介绍,各行业要根据发展实际,对照重点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同时对标国内外相关行业先进能效水平,精准施策,及时完善优化相关标准体系,开展相关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宣贯和推广应用工作,视情况对相关指标进行动态调整,不断引领行业整体能效水平逐步提升,为行业转型升级提供标准支撑。
    《通知》和《意见》明确提出要整合利用已有政策工具,通过绿色电价、节能监察、环保监督执法等手段,加大节能降碳市场调节和督促落实力度,确保相关政策标准落实落地。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向节能减排效应显著的重点项目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拓展绿色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落实节能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鼓励等优惠政策,加快企业改造升级步伐,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
     注重绿色节能低碳技术装备开发及推广应用。《意见》和《通知》将按照科学、有序、分类的方式推动绿色生产升级改造,充分利用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骨干企业创新资源,推动绿色低碳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和相关设施装备攻关,加快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提高重点行业技术装备绿色化、智能化水平。大力推进煤炭等能源的节约利用,不断提高能源精益化管理水平,并通过充分利用余热余压、提高替代燃料比例、发展分布式发电等举措,努力提升企业能源“自给”能力,减少对化石能源及外部电力依赖。
    确保落地还需形成政策合力。李永亮表示,《通知》和《意见》提出推动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向节能减排效应显著的重点项目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建议行业组织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交流,依据技术改造企业清单,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为金融机构在进一步细化支持政策时当好“智囊”和“参谋”。此外,《意见》提出发布能效“领跑者”名单,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节能典型案例。建议有关方面及时总结良好经验做法,通过会议、出版、展览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全社会共同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的良好氛围。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天鹤节能研究院

 

   9月中下旬以来席卷多省的 “拉闸限电”问题正在引发广泛关注和思考。业内人士表示,用电需求结构已呈现用电峰谷差拉大、尖峰负荷拔高且短暂、平均负荷率降低等用电负荷 “新常态”。同时,《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 《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等顶层文件的下发,使得电力系统转型有了更清晰的量化指标。

  “我国现有的电力系统碳排量很高,不能适应碳中和的发展目标,必须进行重构和再造。”11月24日,在绿色和平组织举办的 “新型电力系统底层逻辑思考——双碳目标下如何实现低碳保供”研讨会上,电力规划设计总院高级顾问徐小东如是分析。
  据了解,《“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能源碳达峰实施方案》两份重要指导性文件发布在即的当下,多位业内专家各抒己见、建言献策。
 短时电力缺口非常态
  中国能源研究会研究员黄少中表示,前段时间部分地区的缺电限电情况并不是一个必然趋势,也不是一个常态现象,不会构成影响 “十四五”规划,乃至能源转型和 “双碳”目标实现的重大因素,也不应该影响政府和政策的决心与信心。
  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陈宗法则认为:“今年出现了罕见的拉闸限电现象,主要原因是煤炭供应缺口、煤价暴涨、煤电亏损发电,再加上今年突出的电力需求增长,本质上是煤电体制机制矛盾造成的。总体上讲,我国基本不缺电力装机,只是在高峰、尖峰时段或者极端天气下新能源出力不足时,会出现用电紧张现象,这也将是未来用电的新常态。”

  在陈宗法看来,“拉闸限电”将对我国电力发展规划的制定产生三个方面的影响:一是规划编制的原则,首先强调安全保障用电,然后是双碳目标落实与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二是重新评估了煤电的定位与作用,以及过去的政策举措,加大了煤电的新增规模,对淘汰的煤电不再要求强拆,改为“关而不拆”,转为备用、调峰;三是鼓励大力发展抽水蓄能电站与新型储能。
  国网能源研究院副院长蒋莉萍坦言,区域短时电力缺口对“十四五”规划方案本身不会有太大影响,因为在做“十四五”能源及电力规划方案编制时,已经考虑并包含了低碳转型的要求。

  “区域短时电力缺口给我们两个启示:第一个是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生产力很重要,但是生产关系也很重要,如果生产关系没处理好,即使有生产力也会出现问题。第二个启示是电力供应问题,或者说是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问题。这不仅是电力行业自己的事,而是需要整个能源体系重构,实现协同。”蒋莉萍说。
  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智库研究中心主任夏清提醒,不应过于夸大区域缺电对于绿色低碳转型信心的影响:“不要怪罪于绿色转型,造成这次问题是两方面——计划失灵、市场失灵。”
“多元化”的电力系统
  今年3月15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徐小东表示,当新能源发展为主体能源的时候,需要换一种思维方式,更多考虑让新能源在保障系统安全、保电力供应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蒋莉萍表示,如果用一个词描述新型电力系统的特点,一定是 “多元化”:“技术、设施、参与主体,以及主体之间的关系等都将是多元化的,主体之间关系的建立或是通过政策性要求,或是通过市场行为。市场模式里有中长期、现货甚至期货等,用户需求方面也是多元化的,除传统意义上的供电外,还会有诉求绿色电力的,有诉求更高供电可靠性的。”

  陈宗法则认为,新型电力系统具备五大特征:绿色低碳,新能源成为电量供应的主体;多能互补,实现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发展,冷热电气水多能联供,开展综合能源服务;源网荷储高度融合;建立起一个有效竞争的市场体系;建立一个智慧高效的电力系统。
  “今年推出的深化电力改革的举措,如取消目录电价,让工商用户全部入市,放宽煤电电价涨跌幅限制,推行分时尖峰电价,都具有积极意义。”从发电侧的角度,陈宗法表示,未来需要通过技术进步和管理提升,来解决新能源随机性、经济性的问题,电源侧想单打独斗已经不行了,必须要多能联供、源网荷储融合。
系统的优化和升级
  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还将面临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从国际上看,丹麦作为实现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的 “先行者”,实现了将近60%的发电量来自风电和光伏。德国、英国、葡萄牙、西班牙、意大利、希腊都实现了新能源发电量超过20%。尽管我国风电、光伏并网装机容量位居世界首位,但从发电量来看,风电、光伏年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重分别为5.5%和3.1%,还处于中低比例新能源发展阶段。
  夏清表示,当前的电力市场机制面对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电力系统,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新能源几乎是零边际成本,难以形成分时价格来引导储能行为、与新能源互动的用电行为;二是新能源容量定价困难,新能源发电取决于当时的气象条件,其有效容量与用户需求最大负荷是不匹配的;三是缺少激励新能源主动降低自身波动性的价格信号,只有价格的激励才能促进源网荷储高效、精准的互动。

  “在这样的机制下,用户或新能源企业将自主决策储能的投资行为,而不是发改委直接的微观管制,要求新能源企业直接配比储能。所以当前的现货市场需要与时俱进,适应新能源主体新型电力系统的颠覆性变革。”夏清说。
  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副院长杨雷则提醒,“十四五”煤电装机仍有增加空间。然而,增容不等于增量,发电小时数会有所下降,“十五五”之后将步入 “控容减量”,并进一步实现“减容减量”。
  杨雷说:“在未来的转型过程中会将出现很多挑战变化,最重要的是要改变思维定式,用新的模式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这是一个革命性的过程,不是对老系统的修修补补,而是系统的优化和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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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的目标是:到2025年要达到20%左右,到2030年达25%左右,到2060年达到80%以上。

  意见指出,要完善投资政策、积极发展绿色金融。严控煤电、钢铁、电解铝、水泥、石化等高碳项目投资,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低碳交通运输装备和组织方式、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扩大绿色债券规模。
  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
  意见指出,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目标是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森林蓄积量达到180亿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大幅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
  其中,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到2025年的20%左右、2030年的25%左右、2060年的80%以上是什么概念?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数据,截至2020年底,全国风电装机超2.8亿千瓦,光伏装机超2.5亿千瓦,风、光累计装机总容量超过5.3亿千瓦。而同期,全国电力总装机容量约22亿千瓦,从数字上看,风、光装机在总量中占比已达24%。
  不过从实际发电量看,有国内电力机构根据国家能源局的数据分析称,2020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量在全社会用电量的占比不足10%,约为9.68%。如果按此计算,包括风电、光伏发电在内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需在5年内翻番才能达到要求。
  今年以来,非化石能源装机增长势头已经非常强劲。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1年三季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预计,2021年底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合计达到11.2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上升至47.3%,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及比重预计将首超煤电。
  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
  意见指出,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优先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开发水能。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合理利用生物质能。加快推进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
  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
  另外,要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石油消费“十五五”时期进入峰值平台期。
  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严控煤电装机规模,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
  加快推进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强化风险管控,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平稳过渡。
  全面推进清洁生产
  意见指出,要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布局、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强化国家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地方各级规划的支撑保障。
  加强各级各类规划间衔接协调,确保各地区各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协调一致。


  持续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强化绿色低碳发展导向和任务要求。
  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不断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把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凝聚全社会共识,加快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意见指出,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业固碳增效。制定能源、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交通、建筑等行业和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以节能降碳为导向,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开展钢铁、煤炭去产能“回头看”,巩固去产能成果。

 
   加快推进工业领域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开展碳达峰试点园区建设。加快商贸流通、信息服务等绿色转型,提升服务业低碳发展水平。
  新建、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出台煤电、石化、煤化工等产能控制政策。
  未纳入国家有关领域产业规划的,一律不得新建改扩建炼油和新建乙烯、对二甲苯、煤制烯烃项目。
  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提升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耗准入标准。加强产能过剩分析预警和窗口指导。
  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
  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推广智能交通,推进铁路电气化改造,推动加氢站建设,促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常态化。
  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体系。提高燃油车船能效标准,健全交通运输装备能效标识制度,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车船。
  积极引导低碳出行。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
  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持续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
  逐步开展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开展建筑领域低碳发展绩效评估。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发展绿色农房。

  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大幅提高建筑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
  在北方城镇加快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核电余热供暖,因地制宜推进热泵、燃气、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低碳供暖。
  积极发展绿色金融
  意见指出,要完善投资政策、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完善财税价格政策、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严控煤电、钢铁、电解铝、水泥、石化等高碳项目投资,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低碳交通运输装备和组织方式、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项目的支持力度。
  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激发市场主体绿色低碳投资活力。国有企业要加大绿色低碳投资,积极开展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研发应用。
  有序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设立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将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扩大绿色债券规模。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技术研发等的支持力度。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研究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
  建立健全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价格机制。完善差别化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严禁对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行业实施电价优惠。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和按供热量收费。加快形成具有合理约束力的碳价机制。
  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建设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完善配额分配管理。将碳汇交易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健全企业、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加强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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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日前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部署碳达峰“十大行动”
《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控制,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方案》明确,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明确多个“时间表”
《方案》在“碳达峰十大行动”中明确了多个时间表。
其中,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方面,《方案》明确:
•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
•推动既有设施绿色升级改造,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提高设施能效水平
•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全面提升能效标准。
• 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面,《方案》提出,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能源,因地制宜开发水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合理调控油气消费,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其中包括:
• 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
•“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分别新增水电装机容量4000万千瓦左右
•  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
• 到2030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左右,省级电网基本具备5%以上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
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方面,《方案》提出,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明确要求:
• 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国家铁路单位换算周转量综合能耗比2020年下降10%
• 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
• “十四五”期间,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
• 到2030年,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
• 到2030年,民用运输机场场内车辆装备等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
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方面,《方案》提出:
• 到2030年,省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 到2025年,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40亿吨左右;到2030年,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
•到2025年,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4.5亿吨,到2030年达到5.1亿吨
•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
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方面,《方案》提出,到2030年,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
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
《方案》对2030年前碳达峰的国际合作和政策保障进行了部署。
在政策保障方面,《方案》提出,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健全法律法规标准,完善经济政策,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
其中,在完善经济政策方面,《方案》明确,建立健全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落实和完善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
完善绿色电价政策,健全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和分时电价政策,探索建立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
完善绿色金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大力发展绿色贷款、绿色股权、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碳达峰行动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
拓展绿色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支持传统产业和资源富集地区绿色转型。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
在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方面,《方案》强调,发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用,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逐步扩大交易行业范围。建设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做好与能耗双控制度的衔接。统筹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电力交易等市场建设,加强市场机制间的衔接与协调,将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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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1

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城乡建设是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住房水平显著提高,同时仍存在整体性缺乏、系统性不足、宜居性不高、包容性不够等问题,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建设方式尚未根本扭转。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坚持整体与局部相协调,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城镇和乡村建设。坚持效率与均衡并重,促进城乡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人口、经济发展与生态资源协调。坚持公平与包容相融合,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保护与发展相统一,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党建引领与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相结合,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共同创造美好环境。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减排扎实推进,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缓解,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

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城市和乡村品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二、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

(一)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

建立健全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城市比较优势,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管控边界,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重大风险防控相结合的空间格局。统筹区域、城市群和都市圈内大中小城市住房建设,与人口构成、产业结构相适应。协同建设区域生态网络和绿道体系,衔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建立功能完善、衔接紧密、保障有力的城市群综合立体交通等现代化设施网络体系。

(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

建立分层次、分区域协调管控机制,以自然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为基础,合理确定城市人口、用水、用地规模,合理确定开发建设密度和强度。提高中心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建设一批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郊区新城,推动多中心、组团式发展。落实规划环评要求和防噪声距离。大力推进城市节水,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增强城市韧性。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保护城市山体自然风貌,修复江河、湖泊、湿地,加强城市公园和绿地建设,推进立体绿化,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实施城市功能完善工程,加强婴幼儿照护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社区足球场地等设施建设,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建设体育公园,完善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设施,推动发展城市新业态、新功能。建立健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标准规范和工作体系。推动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深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水平。

(三)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探索县域乡村发展路径。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建设满足乡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的新型农房,完善水、电、气、厕配套附属设施,加强既有农房节能改造。保护塑造乡村风貌,延续乡村历史文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不破坏地形地貌、不拆传统民居、不砍老树、不盖高楼。统筹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城乡设施联动发展。提高镇村设施建设水平,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推进生态清洁流域建设,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以“公司+农户”等模式对接市场,培育乡村文化、旅游、休闲、民宿、健康养老、传统手工艺等新业态,强化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产镇融合、产村融合,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

(一)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

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鼓励建设绿色农房。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同步实施。开展绿色建筑、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创建行动。加强财政、金融、规划、建设等政策支持,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推动区域建筑能效提升,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降低建筑运行能耗、水耗,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鼓励智能光伏与绿色建筑融合创新发展

(二)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

建立健全基础设施建档制度,普查现有基础设施,统筹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和更新改造专项行动以及体系化建设,提高基础设施绿色、智能、协同、安全水平。加强公交优先、绿色出行的城市街区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城市公交专用道、公交场站、车船用加气加注站、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加快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智慧停车及无障碍基础设施,强化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加强交通噪声管控,落实城市交通设计、规划、建设和运行噪声技术要求。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持续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完善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系统,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建立污水处理系统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加快连接港区管网建设,做好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统筹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及集中供热替代等,加快农村电网、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等建设改造。

(三)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建立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保护标准和政策法规,严格落实责任,依法问责处罚。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做好测绘、建档、挂牌工作。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制度,加大保护力度,不拆除历史建筑,不拆真遗存,不建假古董,做到按级施保、应保尽保。完善项目审批、财政支持、社会参与等制度机制,推动历史建筑绿色化更新改造、合理利用。建立保护项目维护修缮机制,保护和培养传统工匠队伍,传承传统建筑绿色营造方式。

(四)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

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建造方式,加强技术创新和集成,利用新技术实现精细化设计和施工。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重点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不断提升构件标准化水平,推动形成完整产业链,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完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开展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建设,鼓励使用综合利用产品。加强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严格施工扬尘管控,采取综合降噪措施管控施工噪声。推动传统建筑业转型升级,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推进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师负责制。加快推进工程造价改革。改革建筑劳动用工制度,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培育职业化、专业化、技能化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五)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推广节能低碳节水用品,推动太阳能、再生水等应用,鼓励使用环保再生产品和绿色设计产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倡导绿色装修,鼓励选用绿色建材、家具、家电。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科学制定城市慢行系统规划,因地制宜建设自行车专用道和绿道,全面开展人行道净化行动,改造提升重点城市步行街。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优化交通出行结构,鼓励公众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出行方式。

四、创新工作方法

(一)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为目标,加强顶层设计,编制相关规划,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机制,统筹城市布局的经济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安全需要,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统筹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系统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创新城乡建设管控和引导机制,完善城市形态,提升建筑品质,塑造时代特色风貌。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动态管控建设进程,确保一张蓝图实施不走样、不变形。

(二)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

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强化对相关规划实施情况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基础设施效率、生态建设、污染防治等的评估。制定城市体检评估标准,将绿色发展纳入评估指标体系。城市政府作为城市体检评估工作主体,要定期开展体检评估,制定年度建设和整治行动计划,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体检评估结果。加强对相关规划实施的监督,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

(三)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城乡建设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壮大一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企业,充分发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对绿色低碳技术的支撑作用。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研究,系统布局一批支撑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研发项目,组织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加大科技成果集成创新力度。建立科技项目成果库和公开制度,鼓励科研院所、企业等主体融通创新、利益共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设国际化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完善相关标准。

(四)推动城市智慧化建设

建立完善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和政策法规,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城市建设技术、业务、数据融合。开展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推动建筑信息模型深化应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智能化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及运营模式变革。搭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城市环境、城市交通、城市防灾的智慧化管理,推动城市地下空间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水平。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智能化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互联互通。搭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加强社区智慧化建设管理,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五)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

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形成建设美好人居环境的合力,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下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资源,按照有关规定探索适宜城乡社区治理的项目招投标、奖励等机制,解决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实事小事。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利用、美丽乡村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等为抓手和载体,构建社区生活圈,广泛发动组织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五、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各方面各环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建立省负总责、市县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快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意见确定本地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统筹协调,推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县作为工作责任主体,要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抓好组织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部门统筹协调,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完善有关支持政策,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支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三)健全支撑体系

建立完善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推进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修订城乡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法律法规,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深化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能力水平。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和第三方考评机制,由群众评判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成效。加快管理、技术和机制创新,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实现动力变革。

(四)加强培训宣传

中央组织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增加相关培训课程,编辑出版系列教材,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尊重城乡发展规律,尊重自然生态环境,尊重历史文化传承,重视和回应群众诉求。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吸收借鉴先进经验。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宣传和舆论引导,普及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天鹤节能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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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三天,黑龙江伊春都出现了停电停水的情况。

从9月23日开始,为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按东北电网指令,东三省部分地区开始采取限电措施,部分地区不得不在用电高峰时段限电。

同时,供电缺口仍在,未来一段时间东三省用电紧张的局面或仍将延续。

不仅是东北。据了解,当前随着多地能耗双控政策的升级,已经有16个省份出台了力度不等的限电措施——力度较小四川,要求“暂停非必要性生产、照明、办公负荷”;力度较大宁夏,则要求“高耗能企业停限产一个月”。江苏、广东、浙江等化工大省更是重拳出击,对数千家企业采取了“开二停五”“限产90%”等措施。

多地限电

随着经济的快速复苏,今年的用电缺口也提前到来。最先开始缺电的,是制造业大省广东。

早在今年5月,广东电网负荷就创下历史新高。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广东全社会用量同比增长22.89%,两年平均增速为9.7%。

这是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广东用电负荷首次出现缺口,由此不得不开启了大范围限电。

9月16日起,广东执行“开二停五”用电方案,从周日到周四要实现错峰轮休,只保留15%以下的保安用电负荷。

受此影响,有些企业不得不将复产时间调整到零晨24:00-8:00,以保障正常生产。

9月22日,珠三角一家重点制造企业负责人收到了一则有关“有序用电轮休”通知,其中表示,由于用电快速增长和天气原因,企业应在接下来两天的8至24点主动错峰停电,若不履行则会强制停电48小时。

据了解,这是当地首次给重点企业拉闸停电。受此影响,部分重点企业宣布停产,甚至提前给员工放国庆假。

但广东的限电只是一个缩影

事实上,限电不仅是能源紧缺问题,也受到国家双控政策和环保等因素的影响。

距离我国2030年的碳达峰目标还有8年时间,但是我国的能耗控制仍有待进步。数据显示,2020年国内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仅下降了0.1%,能源消费总量上涨了2.2%。

今年上半年,发改委印发《2021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其中,青海、宁夏、广西、广东、福建、新疆、云南、陕西、江苏、浙江、安徽、四川等12个地区在能耗降低和能源消费总量方面均呈现严峻态势,这意味着有一半以上的省份上半年“双控”目标未能完成。

随着年终大考的逼近,被“点名”的地区要想扭转局面,必须采取一定措施,力求尽快改善能耗问题。

9月15日起,以南通为起始,江苏实行部分地区限电,对当地企业采取了“开二停五”“限产90%”等措施,暂定限电实行时长为15天。

期间,工业用电受限,统一检修半个月,办公室空调停用,路灯控制减半,有企业直接发布了长达17天的放假通知;在泰州,企业被要求从16号开始停工到月底。

在广西,当地执行“停5开2”“停2开5”“停3开4”等方案,并对电解铝、氧化铝、钢铁、水泥等高耗能企业实行限产;


云南要求,工业硅企业9-12月份月均产量不高于8月产量的10%(即削减90%产量);9-12月黄磷生产线月均产量不得超过2021年8月份产量的10%(即削减90%产量)。

陕西要求,9-12月,新建成“两高”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本年度新建已投产的“两高”项目在上月产量基础上限产60%,其他“两高”企业实施降低生产线运行负荷、停运矿热炉限产等措施,确保9月份减产50%。

截止目前,各地仍在陆续出台限电措施。

倒逼转型

与往年夏季用电高峰时期的错峰用电政策不同,此次限电,“能耗双控”成为各地在采取限电措施中被反复提及的因素。

按照“十四五”规划纲要规划,“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18%”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约束性指标之一。


今年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1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的目标是3%左右。

时间紧任务重,面对能耗双控目标考核,多地下发能耗双控的政策文件,要“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导向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对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实行限制。


9月16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也提出,要坚持激励和约束相结合,严格能耗双控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加强激励,对目标完成不力的地区严肃问责,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在行业内人士看来,“能耗双控”的目标是要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倒逼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升级。

当前,“能耗双控”将成为驱动中国低碳发展的重要动力。


因此,要利好新能源电力板块,尤其是作为能源补充的光伏+储能一体化模式,利用峰谷电力,进行电力调配,同时,工业企业利用光伏来实现部分能耗的自给。

而另一方面,高能耗企业面临转型压力,需要通过能源管理和能源来源结构优化来降低能耗。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天鹤节能研究院